16.6 项目合同管理

  1. 按项目范围划分:(1)项目总承包合同:买方将项目的全过程作为一个整体发包给同一个卖方的合同。一般适用于经验丰富、技术实力雄厚且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强的卖方。(2)项目单项承包合同:一个卖方只承包项目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内容,买方分别与不同的卖方订立项目单项承包合同。这种方式对于买方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。(3)项目分包合同:经合同约定和买方认可,卖方将其承包项目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项目(非项目的主体结构)再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方。如果分包的项目出现问题,买方既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责任,也可以直接要求分包方承担责任。【2023下】
  2. 订立项目分包合同必须同时满足 5 个条件:(1)经过买方认可。(2)分包的部分必须是项目非主体工作。(3)只能分包部分项目,而不能转包整个项目。(4)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。(5)分包方不能再次分包。【2023上·2023 下】
  3. 合同按付款方式划分:(1)总价合同:①固定总价合同:常用的合同类型,因为釆购的价格在一开始就被确定,并且不允许改变。②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:为买方和卖方都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,它允许有一定的绩效偏差,并对实现既定目标给予财务奖励。③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:如果卖方履约要跨越相当长的周期(数年),就应该使用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。④订购单:非大量釆购标准化产品时,通常可以由买方直接填写卖方提供的订购单,卖方照此供货。由于订购单通常不需要谈判,所以又称为单边合同。(2)成本补偿合同:①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: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合法成本(即成本实报实销),并向卖方支付一笔固定费用作为利润,该费用以项目初始估算成本的某一百分比计算。②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: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合法成本(即成本实报实销),并在卖方达到合同规定的绩效目标时,向卖方支付预先确定的激励费用。③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:为卖方报销履行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合法成本,买方再凭自己的主观感觉给卖方支付一笔利润,完全由买方根据自己对卖方绩效的主观判断来决定奖励费用,并且卖方通常无权申诉。(3)工料合同:是指按项目工作所花费的实际工时数和材料数,按事先确定的单位工时费用标准和单位材料费用标准进行付款。这类合同适用于工作性质清楚工作范围比较明确,但具体的工作量无法确定的项目。在这种合同下,买方承担中等程度的成本风险,即承担工作量变动的风险;而卖方则承担单价风险。工料合同在金额小、工期短、不复杂的项目上**可以有效使用,但在金额大、工期长的复杂项目上不适用。【2023 下】
  4. 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:在 CPIF 合同下,如果实际成本大于目标成本,卖方可以得到的付款总数为**“目标成本+目标费用+买方应负担的成本超支”。如果实际成本小于目标成本**,则卖方可以得到的付款总数为**“目标成本+目标费用-买方应享受的成本节约”**。
  5. 合同管理内容:合同的签订管理、合同的履行管理、合同的变更管理、合同的档案管理和合同违约索赔管理。(1)在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中,其优先顺序为:谈判(协商)→调解→仲裁→诉讼。(2)变更项目合同的申请与答复必须在合同有效期内,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。(3)合同的档案管理是整个合同管理的基础。在文本格式上,为了限制执行人员随意修改合同,一般要求采用计算机打印文本,手写的旁注和修改等不具有法律效力。【2023 下】
  6. 合同索赔流程:提出索赔要求→报送索赔资料→监理工程师答复→监理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→持续索赔→仲裁与诉讼。(注意:6 个阶段每个阶段均为“28 天内”
  7. 合同解释的原则:主导语言原则、适用法律原则、整体解释原则、公平诚信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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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ntributors: nh4u